张博宁在来稿中就逻辑学的一些问题,提出不同观点。作者认为,蕴涵怪论是具有反逻辑性和悖论色彩的实质蕴涵永真式,却一直未曾得到深入的定性分析的精确的定量研究,以致反逻辑的蕴涵怪论竟然成为现代形式逻辑各个公理系统都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蕴涵怪论纯属实质蕴涵的极端逻辑形态,从实质蕴涵定义总共可以演绎出八则怪论,由于严格的逻辑对称它们正好组成四个怪上加怪的特定配对。这些怪论配对不仅都蕴涵着可能性的逻辑矛盾大爆发,本身就已经构成四个现实的尖锐逻辑矛盾。实质蕴涵是怪论之根,所有相关逻辑矛盾说到底都是实质蕴涵定义固有深层逻辑矛盾的外化与延伸。遵循元逻辑的相容性原理,蕴涵怪论的出现理应视为实质蕴涵已经走向自我否定的逻辑标志。按照第一标准形式,八则怪论最终合并为四个模态谬误,可将实质蕴涵定义直接证伪。按照第二标准形式,八则怪论又会化归成无矛盾律的反面表述形式:(p∧p)←→(q∧q)。至此,实质蕴涵也就合乎逻辑地完成了对其自身的终极否定。